轉讓商標必須注意的幾個事項!
我國每年都有大量的商標因企業(yè)轉產或其他的各種因素被閑置著,而注冊商標又需要大量的時間與精力,還不一定能審批過,所以很多企業(yè)選擇了轉讓商標。
商標轉讓后,商標專用權即發(fā)生轉移,所以,轉讓商標無論是轉讓方還是受讓人都需要慎重。商標超市
轉讓注冊商標應注意以下問題:
在同一類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,近似商標須一并轉讓,這是為了避免分割轉讓帶來的產品來源混淆問題,此外,聯(lián)合商標、防御商標須一并轉讓。
已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,除非須征得,被許可人的同意,不得隨意轉讓。因為許可合同不能隨之轉讓,不解除使用許可合同,就不能申請轉讓注冊。在轉讓注冊后,受讓人如愿意仍可與原使用人繼續(xù)簽訂使用許可合同。
受讓人須保證商品的質量。
轉讓注冊商標的,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(xié)議,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。轉讓注冊則有受讓人辦理。商標經核準后,予以公告。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。
共有商標不得單獨決定轉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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